為促進司法公正公開,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審判活動,司法公信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任阿勒泰市人民陪審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2024年阿勒泰市共需選任人民陪審員90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72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18名。
二、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具備的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年滿二十八周歲;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jiān)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1.受過刑事處罰的;2.被開除公職的;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yè)證書的;4.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員名單的;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三、選任程序
(一)隨機抽選:由阿勒泰市司法局會同阿勒泰市人民法院、阿勒泰市公安局從轄區(qū)內(nèi)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經(jīng)本人同意后,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情況登記表》(“選任方式”一欄應勾選“隨機抽選”)。
(二)組織推薦或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經(jīng)本人同意后,由推薦單位向阿勒泰市司法局或轄區(qū)司法所提交《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情況登記表》(“選任方式”一欄應勾選“組織推薦”);個人申請,由本人向阿勒泰市司法局或轄區(qū)司法所提交《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選任方式”一欄應勾選“個人申請”)。
四、選任程序
對選任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由市司法局會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之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由市司法局會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組織面試;經(jīng)面試合格后由市人民陪審員選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由市人民法院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任命;人民陪審員經(jīng)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后,由市人民法院向社會進行公告;被任命的人民陪審員由市法院會同市司法局組織人民陪審員公開進行就職宣誓。
五、報名事宜
(一)報名時間: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5日
(二)報名地點:
1.阿勒泰市司法局基層辦(辦公點暫設市矛調中心);
2.阿勒泰市轄區(qū)內(nèi)各基層司法所。
(三)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情況登記表》(包括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注意區(qū)分“選任方式”);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藍底免冠照片2張和電子照;
4.《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所在單位知情書》(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阿勒泰市司法局負責解釋,可詳詢市司法局基層辦及各基層司法所(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3)。
聯(lián)系人:阿勒泰市司法局基層辦 席玉峰
聯(lián)系電話:0906-210178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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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5日
(責任編輯:小今)